《

根协定》,


《

根协议》、《

根公约》

《神根公约》,最早于1985年6月14日由五个欧洲国家(联邦德国,法国,荷兰,比利时,卢森堡)

卢森堡的一个小城市

根(Schengen)签署。该公约于1995年7月正式全面生效。

根公约的成员国


“

根国家”


“

根公约国”,成员国的整体又

“

根区”。公约签订以后不断有新的国家加入进来,截至2003年,

根的成员国增加到15个:奥地利、比利时、丹麦、芬兰、法国、德国、冰岛、意大利、希腊、卢森堡、荷兰、挪威、葡萄牙、西班牙和瑞典。这些国家是今天的

根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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